您现在的位置是: 首页 >  柠檬知道 >

柠檬知道

车载充电器,你选对了吗?

2024-01-18 09:31:28 柠檬知道 0

智能手机盛行的今天,大家最担心的是手机没电,一旦电量低于30%就没有安全感,必须赶紧找个电源给手机补充能量

对于有车一族来说,车载充电已不再是什么难事,车主们用一个车载充电器插在USB接口或点烟器上,就可以为手机、iPad充电。但使用车载充电器不是插拔那么简单,一旦发生问题,轻则损坏设备,重则引发火灾

选错输出电流很危险

现在市场销售的车载充电器,大部分都配有两个或更多USB接口,来满足多部电子设备充电。但是这些接口并非完全一样,有的接口输出5V/2.1A的电流,有的接口则是输出5V/0.5A的电流。

根据电流输出的流量规定,电流的5V/2.1A接口如果最大额定输入功率为5V/1A的手机充电,很快就能充满同时以为iPad等设备充电;5V/0.5A的接口如果为iPad等额定输入功率大的设备充电,就会出现小马拉大车的情况

正所谓隔行如隔山。对于不懂电子设备的车主来说,在选购车载充电器时根本没考虑到这些,结果出现充电时间慢、充不上电或是设备发烫、损坏等情况,严重时会引起火灾。

另一种情况是有些车主看到车上配备了USB接口,就不再购买车载充电器,而直接为手机、iPad等电子设备进行充电,这是一个错误习惯。因为电流输出的额定流量值直接影响设备充电,车辆上配备的USB接口输出电流额定功率只有5A/0.5A,如果不能达到设备充电要求,同样会损坏设备。

不合格充电器有隐患

在看到市场需求后,生产厂商推出了各种类型的车载充电器,但品质参差不齐。某省质检院电子产品检验研究所曾对10件样品进行检测其中的8个产品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,主要集中在缺少保护装置、外壳不阻燃、过电压强度不合格以及正常温升下温度超标等,结果很令人惊讶。

据检测的工程师介绍,车载充电器的带载能力越强,为手机等电子设备充电的速度就越快,同时可为多个不同外接设备提供电能。有些厂商为了吸引车主,会在车载充电器上虚标“带载能力”,比如某车载充电器标称输出了5V/2.1A,应该可以为两台手机提供充电服务实际连一部手机都无法带动,存在了容量虚标的问题,这种情况容易使充电器因负载过大而发生爆炸

另外,行业标准要求车载充电器必须加装有效的保护装置,确保车载充电器在内部出现线路故障、电压输入异常导致短路时,快速切断供电线路,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。但有的车载充电器并没有保险丝的设计,存在巨大安全风险。针对上述两个重要指标,车主并没有认真研究,只是一味追求低价格、大电流、多接口以及充电速度,结果可想而知。

选购标准有讲究

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车载充电器,价格十几元到上百元不等,但由于缺乏国家或行业的强制性标准,这些车载充电器的质量让人担忧,所以车主在选购时要注意三个方面

一是选择输出电流1A以上的产品。车载充电器的输入电压基本都是12V~24V,输出电压为5V,输出电流在1A~4A之间,但是部分“三无”或者“山寨”产品普遍出现充电电流虚标现象

二是选择带有过载保护功能的产品。车载充电器之所以需要过载保护,是因为当输出电流过大,且超过本身正常输出值,充电器元件寿命就会缩短,或者温度过高导致损坏甚至燃烧。所以,车载充电器要具备过载保护功能,一般对电流过载保护的要求是不得超过5A。

三是选购正规行货。一定要买正规厂家通过安规认证的产品,千万不要购买和使用“三无”产品,否则出了质量问题投诉无门。尤其不能贪图便宜购买20元以下的产品。目前国内主流品牌的车载充电器价位多在20元~100元,购买时,切记购买标记有中文标示的行货。

车载充电器,你选对了吗?

车载充电器使用注意事项

◆不要在汽车启动前插入车载充电器,以免汽车启动时的电压损害车载充电器。

◆千万不要用烈性化学制品清洗剂、强洗涤剂清洗车载充电器,因为会严重损坏其功能。

◆不要将车载充电器随意扔放 、敲打或震动;车内温度超过45℃时 ,不要使用车载充电器,否则会严重损坏车载充电器内部的电路板。

◆不要让车载充电器进水或者长时暴露潮湿空气中,否则会对其内部电子元件造成不同程度的腐蚀或氧化。

◆车辆熄火后应该将车载充电器拔下放置。尽管80%的车辆都是拔掉钥匙后点烟器停止供电,但也有一部分汽车的点烟器是持续供电。

来源丨汽车生活报

文图丨郭勇 高娃

平台丨程玥玥

审核 | 王京 郭勇

AUTO life

  • 上一篇 买的活梭子蟹,为什么做熟后,里面却是空的?渔民透露其中奥秘

    买的活梭子蟹,为什么做熟后,里面却是空的?渔民透露其中奥秘

    秋风起,蟹脚痒,又到了吃梭子蟹的时节了,这时候的梭子蟹吃起来特别的鲜美,不吃就太可惜了,做梭子蟹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给它清蒸了,吃起来特别的鲜美,还最大限度的保留了梭子蟹的营养。有很多的小伙伴都说买的活梭

  • 下一篇 没有约定付款时间,什么时候起算诉讼时效?

    没有约定付款时间,什么时候起算诉讼时效?

    基本案情A公司向B公司供货,双方未约定B公司的付款时间。2015年9月28日,B公司在最后一张供货单上签字。2015年11月30日,B公司向A公司支付部分货款,之后未再支付。2019年11月22日,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