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岗工人办理退休时,不知道个人档案在哪里,该怎么办?
下岗职工在办理退休的时候,不知道个人档案在什么地方,该怎么办呢?下岗职工一般办理退休的过程中,需要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,包括你养老保险的缴费手册,如果说要办理职工医疗保险,那么还需要提供,职工医保的交费明细和这个职工医保的相关的缴费手册。至于个人档案作为下岗职工而言,其实有些人是需要提供,有些人是不需要提供。
需要提供个人档案,一般情况下是认定我们的法定退休年龄,因为只有在个人档案中,你最早参加工作所登记的出生日期,那么才是我们认定法定退休年龄的依据。对于绝大部分人群来讲,他的这个法定退休年龄没有任何的修改,所以说就根据自己身份证上的年龄来办理退休,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。但如果有的人他可能修改了这个法定退休年龄,这种情况下就要依据档案的年龄,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。
所以个人档案,对于我们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,还是起到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。但是作为下岗职工而言,他可能没有工作单位的主体,也没有在下岗以后实现再就业。如何去寻找到自己的个人档案呢。一般情况下,个人档案会存管在有资质的机构当中,也就是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,在以前被称之为职业介绍所。
通过这一类机构,是可以免费的存放自己的个人档案,并且你的个人档案存放在类似的机构当中,和存放的工作单位是完全一样的。但是我们切记个人档案是不可以拿在自己手里面的,如果说一旦将个人档案拿在自己手里面,就会形成一个无效的档案,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就会形成不必要的麻烦和障碍。对自己而言是得不偿失的。
我们真的是不知道自己的个人档案在什么地方,那么首先你可以寻找一下原单位,看看原单位,是否把你的档案调管到了当地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。一般情况下其实原单位都会通知到位,也就是说你的档案已经托管到了人才交流开发中心,那么你自己可以持有自己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去当地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进行查阅,自己的个人档案都没有任何的问题。
如果没有查阅到,那么就说明原单位应该来讲,没有将你的档案转移过去。一般也就是存放在原工作单位,如果说自己下岗以后原工作单位依然存续,那么基本上都可以找寻到自己的档案,如果说员工工作单位也不存续了,同时在人才交流开发中心,也没有查到自己的个人档案,这样的话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就会造成无法提供档案的情形,那么最终认定,你的法定退休年龄和视同缴费年限就会有些麻烦了。